|
|
|
|
|
1.「感謝祭抽獎活動」已於1/27(三)由律師見證抽出中獎名單,消費者不得自行選擇獎品款式,或更換獎項款式。 2中獎通知書於2/5(五)前以E-MAIL寄出,中獎者須於2010/2/10(三)前以掛號回覆(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 3.依所得法規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者,須繳納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全家便利商店依法代收中獎稅金。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依稅法規定活動贈品視同收入,若贈品金額超過新台幣壹仟元整(含)全家便利商店將於年度寄發扣繳憑單給您。 5.收到中獎人發票與回函確認,主辦單位審核中獎資格後,再另行通知詳細領獎細節。 6.若因個人資料不全、有誤導致無法連絡上中獎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7.活動獎品未來之維修相關工作,請由中獎者自行負責,全家不負維修責任。 8.聯絡人:陳小姐,02-25239588#559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