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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活動名稱:全家店到店VIP挑戰 2. 活動日期:115/3/1-115/4/30 3. 活動辦法:全家會員於115/1/1-115/2/28使用FamiPort全家店到店寄件(常溫取貨付款/取貨不付款)合計已達300件之VIP用戶, 4. 3/1起即可參加【全家店到店VIP挑戰】活動,活動訊息條件將透過簡訊發送至您的手機門號, 5. 115/3/1-115/4/30活動期間合計寄件達各VIP件數門檻,將於5/20前將件數獎勵紅利金發送至『寄件人手機』之全家會員Fami錢包帳戶中。 6. 注意事項: ①此活動對象限:FamiPort店到店寄件服務(取貨付款/取貨不付款,排除Fami小物袋、大材積、冷凍店到店、寄物+),其他FamiPort服務及平台則不適用此活動(如:蝦皮、雅虎、露天、好賣+、收貨通、舊鞋救命、退貨通…等)。 ②VIP寄件門檻件數與回饋金額將透由簡訊發送至您的手機。 ③115/5/20前將件數獎勵紅利金發送至寄件人手機之全家會員Fami錢包帳戶中。 ④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7. 獎項贈送方式:中獎者需於下列通知回覆期間前回函。中獎者請以掛號郵寄將中獎回函寄回『全家店到店VIP挑戰活動』活動小組收,以便核對中獎資格。若中獎回函核對不符中獎資格、逾期寄回中獎回函,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主辦單位不再進行遞補,經核對回函確認中獎者資格並確認所提供之領獎相關文件無誤後,各獎項紅利金發送至寄件人手機之全家會員Fami錢包帳戶中。 活動期間 | 公佈中獎及通知函下載日期 | 回函期限 | 贈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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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3/01-115/04/30 | 115/7/29(三) | 115/8/20(四) | 115/5/20(三) 已發送至寄件人手機之全家會員Fami錢包帳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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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獎者若未滿18歲,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 9. 中獎獎品,不得折換現金。 10.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中獎者所填之基本資料,本公司將依法予以保護並使用於全家便利商店各項行銷活動中,並不做其他用途。 11.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家便利商店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12. 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本公司於活動範圍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 中獎者並授權本公司以適當遮蔽為前提公開公佈姓名、會員編號,並不做其他用途。 13. 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4. 本公司基於中獎通知、中獎身份確認、獎品寄送事宜之特定目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所需個人資料蒐集類別包括中獎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電話號碼、連絡地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下簡稱領獎資料)及其他本活動所須個人資料。本公司對於您的領獎資料僅於本次特定目的所生之各業務事項運作期間及範圍內,於中華民國境內以書面、電子、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合理方式利用。 15.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主辦單位客服電話 0800-221-363 或至顧客留言板https://cs.family.com.tw:9443/ConsumerMessage/jsp/Login.jsp,行使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之權利。 16.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您拒絕提供或不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相關個人資料,則將無法繼續進行領獎程序;若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時,則主辦單位可能無法為您提供後續領獎之相關服務。 17. 中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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