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活動為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活動獎項公告和領取事宜,由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負責。 2. 抽獎資格: 全家會員於活動時間內(114/6/25-7/8)購買全家媽媽煮藝指定冷凍系列商品任一件,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並有機會抽中MLB世界大賽總冠軍賽雙人套票組(含美國雙人來回機票與住宿旅遊金、MLB世界大賽總冠軍門票兩張,價值20萬元,共1名)。 3. 抽獎活動在全家總公司進行抽獎(會同律師進行抽獎見證及錄影存證,不對外開放)。中獎名單於 114/8/15 前公佈於活動網站,中獎者可至中獎公布頁面自行下載中獎通知書並須於 114/8/29 前將中獎回函掛號郵寄至『全家便利商店 MLB抽獎趣活動小組』收(郵戳為憑),以便核對中獎資格。若逾期寄回中獎通知信函,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回函確認中獎者資格後,主辦單位將於 114/9/30前 將贈品陸續寄出。 4. 中獎獎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轉換商品、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活動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如得獎者未於贈品兌換期限完成兌換,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5. 兌獎相關說明: 雄獅旅遊金說明: (1)雙人來回機加酒係以雄獅旅遊金(價值20萬)兌換券提供,請持兌換券於全國雄獅旅遊直營門市購買國內外機票或其他等值旅遊商品。 (2)旅遊金兌換券有效期間內,持本券正本(影本無效)可兌換台灣雄獅旅遊價值新台幣20萬元整之國內外旅遊商品(包含國內外團體行程、國內外自由行、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國內外票券等。(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雄獅旅遊官網,售價應依雄獅旅遊B2C網站內容為準) 。不適用旅遊同業,亦無法使用企業或特別報價團體、企業年度差旅、會議展覽團等優惠。 (3)旅遊金兌換券不可抵用:LCC廉價航空機票、護照/簽證代辦費、小費、自費行程及其他個人消費。 (4)旅遊金兌換券無使用期限,限一次抵用完成,可多張合併使用;確認兌換內容後,請依服務人員指示交付兌換券正本,始完成報名作業。 (5)旅遊金兌換券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且抵用時無法找零,如抵用產品售價高於券面價值,應自行補足差額。 (6)旅遊產品經完成訂購後,如有取消或變更時,須依雄獅旅遊之商品使用規則支付價差、手續費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且兌換券失其效力,無法退還亦無法折換現金。 (7)旅遊金兌換券抵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8)請妥善保管旅遊金兌換券,憑正本辦理抵用,如有遺失或破損致無法辨識,無法補發及使用或作其他補償。 (9)旅遊金兌換券僅限向乙方指定服務人員辦理抵用。 (10)旅遊金兌換券不得轉售、任意塗改、加工或複印等,如有不法事宜將依法提訴究辦。 (11)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兌換旅遊商品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MLB世界大賽總冠軍賽門票說明: (1)MLB世界大賽總冠軍賽票券不得出售、轉讓或折換現金,需根據票券指示使用該入場券。球賽位置無法指定,係以主辦票券標示位置為準。 (2)門票為電子票券,請先以智慧型手機下載MLB BallPark APP,並完成相關註冊且提供註冊email,總冠軍賽比賽前三天會將電子票券匯入帳戶,憑券入場。
6. 中獎者若未滿 20 歲,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 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 元者,須繳納 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繳納 2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全家便利商店依法代收中獎稅金,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中獎人所填之基本資料,本公司將依法予以保護並使用於全家便利商店各項行銷活動中,並不做其他用途。 8.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家便利商店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洽全家官網:www.family.com.tw 9. 依主辦單位隱私權保護政策與相關法令之規定,請您於填寫資料前,務必詳讀下列條款內容,若您參與本活動,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下面條款,並同意主辦單位依下列條款蒐集、處理、使用您於本網站提供之個人資料。 10. 若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1. 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12. 個人資料告知聲明事項:請您在參加本活動前,詳細閱讀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為確保您個人資料及相關權益之保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您的以下事項: A. 蒐集目的: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B. 蒐集類別: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 C.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依法令必須保存之期間或因本次特定目的所生之各業務事項運作期間。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本公司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 (3) 對象: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或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D. 您得就您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查詢、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 (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 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如您欲行使上述權利,請洽客服電話 0800-221-363 或至顧客留言板 https://cs.family.com.tw:9443/ConsumerMessage/jsp/Login.jsp,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您拒絕提供或不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相關個人資料,則將無法繼續進行本抽獎活動;若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時,則本公司可能無法為您提供後續抽獎活動之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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