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期間:113/10/30~11/26。 |
2. | 全家會員於店舖、隨買跨店取、FamiNow、食食購、全家行動購單筆訂單滿111元可獲得一張抽獎劵,抽獎每會員不限抽獎次數,【每會員限得獎乙次】,並有機會抽中Kawasaki Ninja ZX-6R 重機 (價值666,000元,共1名)或極光之旅雙人遊(價值259,800元,共1名)。活動於113/12/18(三)於全家官網公布中獎。 |
3. | 獎項:「Kawasaki Ninja ZX-6R 重機」(市價666,000元) 得獎者一旦簽收、領取獎項後,若有遺失、被竊或過期失效等喪失佔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 a. 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式樣、規格、尺寸、配備及顏色以實物為準,得獎人不得要求替換為其他物品,且獎項如遇廠商缺貨、停產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 b. 為維護參加者之得獎權益,請確定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僅作為活動聯繫依據 。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因此導致主辦單位或第三人受有損害時,參加者應負民事損害賠償之責或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參加者之違法或不當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c. 重機抽獎資料請妥善填寫,日後需憑身分證件資料確認,最晚於通知後一個半月完成交車領牌手續(所有領牌費、保險費、稅金及相關規費,由得獎者自行負擔支付),逾期未親領視同放棄,若經查驗資料缺誤或造假,直接取消中獎資格。 |
4. | 獎項:「極光之旅雙人遊」(市價259,800元) a. 得獎者一旦簽收、領取獎項後,若有遺失、被竊或過期失效等喪失佔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 b. 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獎項如遇廠商缺貨、停產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 c. 為維護參加者之得獎權益,請確定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僅作為活動聯繫依據 。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因此導致主辦單位或第三人受有損害時,參加者應負民事損害賠償之責或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參加者之違法或不當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d. 確認使用本兌換券者,須於使用前致電東南旅行社指定服務窗口,完成其兌換手續,逾時將取消其資格。本券為有價證券限一次兌換完畢,行程內容價格依東南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為準。金額不足需補價差,多出之部分不可退現金,兌換時不得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本券為無記名式,持券人於報名時請主動告知持有本兌換券,兌換時請使用正本,恕不接受影本使用,毀損或遺失恕不補發,完成報名並於支付款項時一併提出方可使用,逾期或事後補券者皆為無效,將不予承認。(旅遊劵認劵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本券若無東南旅行社鋼印者無效,且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僅限與東南旅行社指定窗口兌換。此為特殊專案不得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活動詳情及限制條件請與特定專員聯絡。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亦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
5. | 獎項贈送方式:中獎者需於下列通知回覆期間前回函。中獎者請以掛號郵寄將中獎回函寄回『史上最狂雙11抽獎趣』活動小組收,以便核對中獎資格。若中獎回函核對不符中獎資格、逾期寄回中獎回函,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主辦單位不再進行遞補,經核對回函確認中獎者資格並確認所提供之領獎相關文件無誤後,投注獎品之Kawasaki Ninja ZX-6R 重機將會聯繫中獎者到指定地點領取,極光之旅雙人遊將會以掛號寄送,(中獎回函請務必提供可聯繫之正確手機號碼及室內電話號碼)。 活動日期 | 公布中獎及通知函下載日期 | 回函期限 | 領取/寄送贈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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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30~11/26 | 113/12/18(三) | 114/1/3(五) | 114/1/2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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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獎者若未滿18歲,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繳納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繳納2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全家便利商店依法辦理扣繳稅款,若中獎者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7. | 中獎獎品,不得折換現金。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中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
8.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中獎者所填之基本資料,本公司將依法予以保護並使用於全家便利商店各項行銷活動中,並不做其他用途。 |
9. |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家便利商店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
10. | 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本公司於活動範圍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 中獎者並授權本公司以適當遮蔽為前提公開公佈姓名、會員編號,並不做其他用途。 |
11. | 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12. | 本公司基於中獎通知、中獎身份確認、獎品寄送事宜之特定目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所需個人資料蒐集類別包括中獎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電話號碼、連絡地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下簡稱領獎資料)及其他本活動所須個人資料。本公司對於您的領獎資料僅於本次特定目的所生之各業務事項運作期間及範圍內,於中華民國境內以書面、電子、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合理方式利用。 |
13.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需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需繳納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本公司依法代收中獎稅金,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
14. | 中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發票正本,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
15. | 消費者可於APP查看已登錄序號,確認投注紀錄。 |
16. | 商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 |
17. | 個人資料告知聲明事項:請您在填寫中獎回函前,詳細閱讀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為確保您個人資料及相關權益之保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您的以下事項: A、 蒐集目的: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B、 蒐集類別:姓名、地址、連絡電話、身分證影本、存摺封面(帳戶資料) C、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依法令必須保存之期間或因本次特定目的所生之各業務事項運作期間。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本公司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 (3) 對象: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或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D、您得就您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查詢、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如您欲行使上述權利,請洽客服0800-221-363或E-mail至service@family.com.tw,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您拒絕提供或不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相關個人資料,則將無法繼續進行本抽獎活動;若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時,則本公司可能無法為您提供後續抽獎活動之相關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