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動日期:114/4/2-113/4/29 2.投注日期:114/4/3-114/4/29 3.全家會員於活動時間內(114/4/2-114/4/29)購買女神保庇卡乙張(結帳時需報會員或出示APP會員條碼),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並有機會抽中大甲媽 黃金擺件(1名),買越多獲獎機會越大。 4.抽獎活動在全家總公司進行抽獎(會同律師進行抽獎見證及錄影存證,不對外開放)。中獎名單於114/05/20(二)前公佈於活動網站,中獎者可至中獎公布頁面自行下載中獎通知書並須於113/05/30(五)前將中獎回函掛號郵寄至『全家追女神 女神抽獎趣活動小組』收(郵戳為憑),以便核對中獎資格。若逾期寄回中獎通知信函,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回函確認中獎者資格後,主辦單位將於113/06/06(五)將贈品陸續寄出。 5.中獎獎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轉換商品、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活動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如得獎者未於贈品兌換期限完成兌換,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6.中獎者若未滿20歲,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繳納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繳納2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全家便利商店依法代收中獎稅金,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7.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中獎人所填之基本資料,本公司將依法予以保護並使用於全家便利商店各項行銷活動中,並不做其他用途。 8.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本公司於活動範圍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中獎人並授權本公司公開公佈姓名,並不做其他用途。 9.依主辦單位隱私權保護政策與相關法令之規定,請您於填寫資料前,務必詳讀下列條款內容,若您參與本活動,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下面條款,並同意主辦單位依下列條款蒐集、處理、使用您於本網站提供之個人資料。 10.若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1.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12.個人資料告知聲明事項:請您在參加本活動前,詳細閱讀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為確保您個人資料及相關權益之保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您的以下事項: A. 蒐集目的: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B. 蒐集類別: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 C.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依法令必須保存之期間或因本次特定目的所生之各業務事項運作期間。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本公司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 (3) 對象: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或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D. 您得就您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查詢、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如您欲行使上述權利,請洽客服0800-221-363或E-mail至service@family.com.tw,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您拒絕提供或不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相關個人資料,則將無法繼續進行本抽獎活動;若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時,則本公司可能無法為您提供後續抽獎活動之相關服務。 13.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家便利商店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洽全家官網:www.famil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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