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期間:113/10/2~10/29。 |
2. | 全家會員於活動時間內於實體店舖購買任一悠遊卡或一卡通電子票證,主動報會員或出示APP會員條碼即可獲得1張抽獎券,可於全家APP抽獎趣活動頁進行投注抽,並有機會抽中Fami錢包購物金1萬元(活動不全家行動購販售之商品)。活動於113/11/27(三)於全家官網公布中獎。 |
3. | 獎項贈送方式:中獎者需於下列通知回覆期間前回函。中獎者請以掛號郵寄將中獎回函寄回『造型卡賞金趣』活動小組收,以便核對中獎資格。若中獎回函核對不符中獎資格、逾期寄回中獎回函,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主辦單位不再進行遞補,經核對回函確認中獎者資格並確認所提供之領獎相關文件無誤後,各獎項投注商品將會以宅配運送,(中獎回函請務必提供可聯繫之正確手機號碼及室內電話號碼)。 活動期間 | 公佈中獎及通知函下載日期 | 回函期限 | 寄送贈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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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2~10/29
| 113/11/27(三) | 113/12/11(三) | 113/12/20(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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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獎者若未滿18歲,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繳納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 ,全家便利商店依法辦理扣繳稅款,若中獎者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5. | 中獎獎品,不得折換現金。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中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
6.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中獎者所填之基本資料,本公司將依法予以保護並使用於全家便利商店各項行銷活動中,並不做其他用途。 |
7. |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家便利商店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
8. | 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本公司於活動範圍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中獎者並授權本公司以適當遮蔽為前提公開公佈姓名、會員編號,並不做其他用途。 |
9. | 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10. | 本公司基於中獎通知、中獎身份確認、獎品寄送事宜之特定目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所需個人資料蒐集類別包括中獎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電話號碼、連絡地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下簡稱領獎資料)及其他本活動所須個人資料。本公司對於您的領獎資料僅於本次特定目的所生之各業務事項運作期間及範圍內,於中華民國境內以書面、電子、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合理方式利用。 |